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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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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人要做哪些工作

 平日里谁要是惹上官司,不管是刑事的还是民事的,通常第一时间就会想到要请律师打官司,因为律师熟知法律法规,懂得法庭上辩护的技巧,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通常是委托律师来作为辩护人的。那么,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人要做哪些工作?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人要做哪些工作

  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④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二、刑事辩护的技巧

  ()、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归纳出以下四类。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 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三是刑法不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在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有:年龄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的,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犯、胁从犯;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刑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外受过刑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等。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通过此罪与彼罪之辩改变定性,将重罪辩成轻罪,最终提出罪轻辩护观点。主要有:

  一是主观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将故意杀人罪辩成过失杀人罪:

  二是单一主体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公职人员的贪污罪辩成非公职人员的职务侵占罪;

  三是单一主体变成双重主体,例如将自然人犯罪辩成单位犯罪,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对单位适用财产刑,对自然人则刑减一等,特别是没有死刑;

  四是时间差上的罪轻,《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修订后的《刑法》实施日1997101日为界,在此前所犯罪行,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五是多人犯罪中的罪轻,如前所述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团中的从犯、胁从犯;

  六是多罪中的罪轻,根据数罪并罚原理,将数罪辩成一罪,以达到罪轻而从轻、减轻处罚的目的。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累犯。实践中公诉人要求酌定从重处罚的还有:

  (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相对于主犯,

  (2)教唆犯相对于被教唆犯,

  (3)惯犯相对于偶犯,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构成累犯)相对于初犯,

  (5)拒不如实坦白供述罪行的,

  (6)拒不退赃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的。

  ()、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律师作为刑事辩护人要做哪些工作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文可知,律师除了对法律法规、诉讼流程等很熟悉之外,还要掌握诉讼技巧,对法庭上应对自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在线上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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